法院推诿不给立案该怎么办?
我去法院立案,可法院工作人员一直推诿,找各种理由不给我立案。我准备了相关的材料,也符合立案的基本情况,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想问问遇到这种法院推诿不给立案的情况应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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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法院推诿不给立案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合法途径来解决。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立案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也就是说,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有义务进行立案受理,并且要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明确的结果。 如果法院推诿不给立案,我们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书面的不予立案裁定书。这是我们维权的重要依据。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如果认为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应当以书面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有了这份裁定书,我们就可以清楚知道法院不予立案的理由。 要是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出具裁定书,我们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有监督和管理下级人民法院工作的职责,会对这种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我们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人民法院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 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拨打诉讼服务热线12368进行咨询和反映情况。这个热线能为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帮助,让我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后续的处理流程。 在整个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与法院工作人员沟通的记录、准备的立案材料等,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够证明自己的诉求和情况。总之,当遇到法院推诿不给立案时,我们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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