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无力执行法院判决该怎么办?


当遇到债务人无力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有多种处理方式。 首先,可以和债务人协商。如果债务人确实只是暂时经济困难,双方可以商量一个分期偿还的方案,确定分多少期、每期偿还的金额等。比如债务人每月有稳定收入,但目前手头资金紧张,就可以约定每月拿出一定比例的收入来偿还债务 。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有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申请后,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要是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债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暂时中止执行。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的几种情形,比如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等情况,法院就会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法院会恢复执行。而且在法院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后,债权人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就可以立即申请恢复执行,同时法院还能对债务人实施司法拘留。 另外,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一般是二年。申请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相关概念: 中止执行:就是在执行过程中,因为出现了一些特定情况,法院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这些情况消失后再接着执行。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