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理赔时工伤受理书丢了该怎么办?

在准备进行工伤理赔的时候,突然发现工伤受理书找不到了,心里特别着急,担心会影响后续的理赔流程。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解决,还能不能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希望能了解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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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工伤理赔时工伤受理书丢了,不用过于着急。首先,按照《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所以资料有留存。 一种办法是直接前往原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说明情况,请求补办。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等必要材料后,该部门会核实您的信息,进而重新出具工伤认定相关文书。 另外,如果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还可以申请复印对方保存的决定书文本;要是双方的决定书都丢失了,那就去作出该决定的机关申请查询和复制,并加盖机关的印章。因为工伤认定书是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重要凭据,也是社保机构办理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及时处理补办事宜能保障后续流程顺利进行。 在工伤理赔过程中,要注意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及时关注时间节点也很重要。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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