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钱人有别的欠款该怎么办?
我把钱借给了一个人,最近发现他还有其他的欠款。我很担心自己的钱要不回来,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自己能顺利拿回欠款,是先和他协商还是直接走法律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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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钱人有别的欠款,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法律依据供您参考。 首先,收集证据很关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指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所以,您要尽可能保留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然后,可以考虑和欠钱人协商。尝试与他沟通,了解他目前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计划,看看能否达成一致的还款方案。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申请支付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最后,如果支付令也无法解决问题,那就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了。起诉后,尽快拿到胜诉判决书,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可以避免借款人的债务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您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依法确定债务清偿顺序,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的债权会优先于普通金钱债权受偿。如果欠钱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其他已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可参与分配,按照债权总额等比例进行分配。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担保物权:是指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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