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起诉对方后对方不还钱该怎么办?
我之前借钱给别人,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我没办法就起诉了。现在官司打赢了,可对方还是不还钱。我也不懂法律,不知道接下来该采取什么措施才能让对方把钱还给我,想问问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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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起诉欠钱的人,并且赢得了官司,但对方依旧不还钱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所以,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若对方未还钱,你就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此外,法院还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如果被申请执行人隐匿财产,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如果对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该条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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