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发商逃跑了房子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期房,钱都交了,结果开发商跑了。现在房子还没完工,也不知道后续怎么处理,我担心自己钱房两空。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怎么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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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维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开发商逃跑的情况,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处理房子相关问题。 首先,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这其中包括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就好比是我们上战场的武器,有了它们才能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有据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购房合同就是典型的书面合同,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可以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比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他们有监管房地产市场的职责。政府部门可以协调相关资源,了解开发商逃跑的具体原因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看是否有可能推动项目的继续建设。因为房地产开发涉及到众多购房者的利益以及社会的稳定,政府有责任也有能力来处理这类问题。 再者,如果开发商已经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购房者可以向法院申报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购房者作为债权人,其购房款等权益可以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得到相应的处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破产程序中,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有规定的,购房者的债权可能需要按照一定顺序进行清偿。 另外,如果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购房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开发商逃跑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符合上述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如利息、装修费用(如果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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