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自己不同意该怎么办?


当公司进行裁员而员工不同意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应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了解公司裁员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如果公司不符合这些法定情形就进行裁员,那么这种裁员行为是违法的。 若公司的裁员行为不合法,员工不同意被裁,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恢复与自己的劳动关系,继续上班。 要是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了,公司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的裁员行为是合法的,员工不同意被裁也不能改变裁员的决定,但员工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公司应按照上述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给员工。同时,员工还可以关注自己的其他权益,比如是否足额支付工资、是否办理了社保减员等手续。在整个过程中,员工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裁员通知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