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达不到起诉标准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遇到离婚达不到起诉标准的情况,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起诉标准的含义。起诉标准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时所依据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离婚达不到起诉标准时,并不意味着不能离婚。如果是因为缺乏明确的事实和理由等原因导致达不到起诉标准,比如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此时,您可以尝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若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达成一致,且暂时达不到起诉标准,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对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的证据。等证据充分了,达到了起诉标准,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