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如何判定起诉?


在我国,起诉离婚的判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判定起诉离婚,主要从这几个关键方面来看: 一方面,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是很重要的判定因素,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这意味着夫妻间的忠诚义务被严重违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种行为严重伤害了家庭成员的身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稳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说明夫妻关系在较长时间内处于实质分离状态;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以及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这些情况通常都被认为夫妻感情破裂。 另一方面,看双方是否达成离婚协议以及调解是否成功。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都协商一致了,那可以依协议去办理离婚手续。而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也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和解,诉讼程序就可能终结并准予离婚。只有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时调解又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在起诉离婚时,还涉及到管辖法院的问题。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址所在的法院负责审理。要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址不一样,那就由被告的常住地址所在的法院来行使管辖权。不过,如果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就要按照相应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总之,起诉离婚不是随意就能进行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且遵循法律程序。 相关概念: 原告就被告:这是民事诉讼中确定管辖法院的一个基本原则,意思是原告起诉被告,通常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方便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以及执行判决等。 管辖权: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同地区的法院都有各自不同的管辖范围规定,确定管辖权能保证案件在合适的法院得到公正审理。 调解:在离婚诉讼里,法院为了尽量修复夫妻关系或者平和地解决双方争议,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一种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