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对破产重整能强制执行吗?

我公司现在处于破产重整阶段,但是有部分债权人不同意重整方案,一直拖着不配合。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能不能对破产重整进行强制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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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重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法院对于破产重整是存在强制执行的可能性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要明白破产重整是什么。破产重整是指当企业出现了破产原因或者可能出现破产原因时,为了避免企业破产,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理,以期使企业摆脱困境、恢复生机。简单来说,就是给企业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 关于法院能否强制执行破产重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如果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者相应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四)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或者出资人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五)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并且所规定的债权清偿顺序不违反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六)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 也就是说,当满足一定条件时,法院有权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即使部分利害关系人不同意,法院也可以通过强制批准的方式来推进破产重整程序。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平衡各方利益,避免因个别债权人的反对而使整个重整计划无法实施,从而可能导致企业最终走向破产清算,损害更多人的利益。所以,从法律依据来看,法院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是可以对破产重整进行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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