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不想离婚该怎么办?
我现在面临这样的情况,对方起诉要离婚,可我心里还是不想离,毕竟一起生活这么多年,还是有感情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该采取什么办法来挽救这段婚姻呢?是要和对方沟通,还是在法庭上做些什么呢?很迷茫,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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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起诉后不想离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 首先,积极与对方沟通。弄清楚对方起诉离婚的真实原因和想法,尝试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可能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看能否达成和解协议。要是能达成和解,可请求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次,向法官表明态度和提供证据。在法庭上明确表达自己不想离婚的态度,并详细说明不想离婚的理由。同时,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像夫妻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亲友关于你们感情和睦的见证等。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能证明感情未破裂,法院有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再者,考虑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律师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从法律角度为你争取权益,帮助你向法庭阐述不想离婚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另外,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做出过激行为或者情绪过于激动,不然可能会让矛盾进一步激化,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对不想离婚的诉求不利。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只要能向法院证明感情还没到破裂的程度,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总之,要通过多种方式共同努力,尽力去挽救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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