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离婚后一个月发现协议金钱方面存在欺骗该怎么办?


如果被上诉离婚后一个月发现协议金钱存在欺骗,首先要明确法律赋予了受欺诈方一定的权利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法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对方在金钱方面存在隐藏、转移等欺骗行为,是有法律依据来重新争取财产权益的。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从时间和程序上看,现在发现问题,只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都可以向法院起诉。 不过,要想得到法院支持,关键在于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金钱欺骗行为。证据可以是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相关证人证言等能直接或间接证明对方存在隐瞒、虚报财产等欺骗行为的材料。 向法院起诉时,要准备好离婚起诉状,写明自己的基本信息、婚姻状况、离婚理由、诉讼请求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同时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以及能证明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等材料。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判断。如果确实认定存在欺诈行为,会依法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以保障受欺诈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欺诈行为: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通俗讲就是故意骗对方做出某些决定。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对双方有一定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