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朋友欠我四千多不还该怎么办?

朋友找我借了四千多块钱,到现在都没还。当初也没写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和一些聊天提到借钱的内容。我催了他好几次,他总是找借口推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把钱要回来?走法律途径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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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朋友欠你四千多不还,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办法: 首先是协商解决。协商和解就是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基础上,直接协商或者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来解决纠纷。您可以直接找朋友,心平气和地问清楚不还钱的原因。要是对方确实有困难,您可以考虑让对方分期还款或者延期还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要是协商不成,且朋友借钱时提供了抵押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您就可以依法行使抵押权。 若没有抵押物,但确认对方有还款能力却故意不还钱,您可以找律师帮忙催收。 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还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起诉时,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要是书写起诉状有困难,也能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若您胜诉,而朋友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其存款、债券等财产情况,还能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其财产。 另外,在处理此事过程中,要注意搜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像借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见证人证言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借款事实和金额。 相关概念: 抵押权:就是为了保证债务能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把自己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但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要是债务人到期不还钱或者出现约定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就抵押的财产优先得到偿还。 支付令: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要求法院督促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文书。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就具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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