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拿刀恐吓被别人打了该怎么办?

跟人起冲突时,我一时冲动拿了刀吓唬对方,结果对方动手打了我。现在身上有点伤,心里也很害怕,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知道在法律上我有什么权利,对方打人的行为要承担什么责任,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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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在这种情况下,有多种解决途径。 双方可以尝试自行协商和解,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谈,看看能否就此事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如果觉得自行协商有困难,还可以寻求基层组织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让他们从中调解。要是已经报警了,那就由警方来主持调解的过程。 另外,从法律途径上看,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程序。要是案件属于公诉案件,还能向司法机关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然,你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从对方打人行为来说,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要是存在结伙殴打、伤害残疾人等法定情形,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要是对方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或者死刑 。 而对于你拿刀恐吓他人的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就是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提起的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的诉讼。 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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