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不给那么多彩礼该怎么办?
我和男朋友准备结婚,之前两家商量好了彩礼数额,可现在婆家突然说给不了那么多。我心里挺不舒服的,毕竟这是之前就定好的事。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我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呢?
展开


从法律层面来讲,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一般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等。但在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结婚必须要给付彩礼,也没有对彩礼的具体数额作出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意味着,如果女方以不给彩礼就不结婚等方式,强行要求男方按照约定给付高额彩礼,可能会被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这种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 当婆家不给原本商量好的彩礼数额时,首先建议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双方可以坦诚地沟通,了解婆家减少彩礼的原因。如果是因为经济困难等合理因素,双方可以重新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彩礼数额。 如果协商不成,且双方最终没有结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如果男方已经给付了部分彩礼,且出现上述情形,男方是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并且共同生活,那么彩礼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女方的个人财产,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此时彩礼的处理更多地要依据双方的协商和家庭的实际情况。总之,遇到婆家不给那么多彩礼的情况,要以理性和沟通的方式解决,避免因为彩礼问题影响到双方的感情和婚姻关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