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和县办理退休时劳动合同丢了该怎么办?
我在太和县,现在到了办理退休的阶段,但是发现自己的劳动合同弄丢了,心里很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正常办理退休。我想了解具体有哪些补救的办法,以及办理退休还需要准备哪些其他材料。
展开


在太和县办理退休时劳动合同丢失,不必过于担忧,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首先,可以请求所在工作单位再次提供完整的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一般是一式二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各保存一份,所以单位有存档的话,是可以重新提供的。如果无法提供新的劳动合同,也可以使用原先签署的劳动合同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其次,当涉及到办理退休手续时,提交劳动合同并非必经程序。即便劳动合同丢失,也可以提交实际的工作证明或者有关记录来证明劳动关系,具体情况下可以提交相关材料来进行认定。例如,本人的户籍证明、人事档案、彩色登记照、(若是独生子女的话所需携带)独生子女证、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以及个人缴纳费用的凭证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就说明了用人单位有保存劳动合同的义务,在员工需要时应提供相应帮助。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相应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其中并未明确要求必须提供劳动合同作为退休的必备材料。所以,劳动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影响正常退休手续的办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