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劳动合同丢了该怎么办?
我准备申请劳动仲裁,但发现自己的劳动合同弄丢了,心里很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申请仲裁,也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替代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劳动仲裁时劳动合同丢失,不用过于担心,仍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办或复印劳动合同。这是最为直接和理想的解决方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沟通,说明情况,请求其协助重新提供一份劳动合同副本。 若无法从用人单位处获取新的劳动合同,可以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常见的证据包括: - 工作证件或工作牌:最好是盖有单位公章的,能直接证明你是该单位的员工。例如,一些公司发放的带有员工照片、姓名、职务以及公司名称和公章的工作证。 - 工资支付记录:如银行工资卡交易明细,上面会显示工资的发放主体,即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这能证明你与该单位存在经济上的关联,也就是劳动关系。 - 社保缴纳记录:可前往当地社保局打印社保缴费明细,社保是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的法定福利,缴纳记录能清晰显示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 考勤记录:若单位有电子考勤系统,相关的考勤数据可以作为证据;或者有纸质的考勤表,且有你的签字和单位的盖章,也能起到证明作用。 - 同事证言:如果有在职或已经离职的同事愿意为你作证,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事实,也是一种有效的辅助证据。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例如,劳动合同通常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掌握着劳动合同却拒绝提供,那么在仲裁时将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需要注意仲裁时效的问题。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申请仲裁不受时效限制;但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