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生活费怎么办?

我和男方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当时离婚协议里写好了男方要给孩子生活费。但现在男方一直拖着不给,我催了好多次都没用。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他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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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抚养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生活费时,首先我们要明白,这里涉及到的“生活费”在法律上其实是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在我国,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使父母离婚,这种义务也不会消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了男方支付孩子生活费,而男方不履行的话,女方可以先尝试与男方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告知男方支付抚养费是他的法定义务,尽量和平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女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男方仍然拒不支付,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对抚养费做出了判决,而男方不履行支付义务,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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