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老赖不还钱该怎么办?


如果遇上老赖不还钱,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有些时候,欠款人可能并非真心不想还钱,也许存在一些误会或暂时的困难。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沟通,明确还款计划,及时补写借条,催促对方尽快还款 。 若协商不成,就要考虑走法律途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很重要的一步。要在诉讼时效之内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起诉时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即使没有借条,这些证据也能帮助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 在法院下达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若老赖还是不还钱,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同时,要尽量向法院提供老赖的信息以及其财产详情,以便执行人员快速有效地完成执行工作。《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执行 。 如果老赖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等老赖有了偿还能力再申请继续强制执行。 另外,如果老赖具有履行能力却拒绝履行法定的义务,法院可以认定其为老赖,不仅可以强制执行,还能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或向其发出“限高令”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失信人员名单:是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所采取的信用惩戒措施。 限高令:即限制高消费令,是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