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被人骗去做诈骗该怎么办?
我是个未成年人,之前被别人骗去参与了诈骗活动。现在心里特别害怕,也很后悔,不知道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后果,我该怎么做才能解决这个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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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未成年人被人骗去实施诈骗行为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和处理。 首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也就是说,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不同的,并且整体上对未成年人犯罪是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政策。 其次,因为是被人骗去实施诈骗,这种情况下存在被胁迫、被诱骗参与犯罪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有证据能证明未成年人是在完全不知情或者被欺骗、胁迫的情况下参与了诈骗,那么在法律认定和量刑上会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当发现这种情况后,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告知家长、老师或者向公安机关主动坦白。家长和老师可以给予帮助和引导,而向公安机关主动坦白属于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主动坦白能争取宽大处理,也能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同时,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提供自己所知道的关于诈骗活动的信息,协助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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