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释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种情况?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时遇到关于假释的选择题,题目问关于假释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个选项,我对假释的很多规定不太清楚,像假释的条件、程序这些方面,不知道怎么去判断选项对错,希望能有人详细讲讲假释相关知识来帮我解决这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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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呢,简单来说就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假释的程序方面,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也就是说假释和减刑一样,都需要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建议书,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裁定。 所以,如果说“任何犯罪分子都可以适用假释”,这种说法就是不正确的,因为累犯和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要是说“只要服刑满一定期限就可以假释”也是不对的,还需要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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