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未成年且没钱还该怎么办?


当遇到诈骗犯是未成年人且没钱偿还的情况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和处理。首先,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未成年人犯罪有着特殊的规定和处理原则,这是为了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和可改造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对于诈骗犯罪,如果未成年人达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即使未成年诈骗犯自己没钱,其监护人通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将未成年诈骗犯及其监护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诈骗行为的存在和损失的金额。如果法院判决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但监护人拒不执行,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来保障受害人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