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开发票没有走账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个人代开发票是指个人在没有自行开具发票资格的情况下,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以实现合法的经济交易和纳税义务。走账则是指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流转,反映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 在我国,对于发票的管理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如果个人代开发票后没有走账,这可能会引发税务部门对发票真实性和业务真实性的怀疑。因为正常的经济交易通常伴随着资金的流转,如果只有发票而没有相应的资金往来,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行为。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你先仔细核实业务的真实性。如果代开发票的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只是资金流转环节出现了问题,那么你应该尽快按照实际业务情况完成走账流程。可以与交易对方协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资金结算,并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 若发现代开发票的业务存在虚假情况,那问题就比较严重了。虚开发票不仅会导致补缴税款、滞纳金,还可能面临高额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一旦发现业务虚假,应及时向税务机关主动坦白,争取从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