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费不给执行也没钱该怎么办?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他要给孩子抚养费。之前法院判了他给抚养费,也申请强制执行了,可执行的时候发现他真没钱。我现在很发愁,孩子的生活学习都需要钱,我一个人负担有点吃力。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保障孩子能拿到抚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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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孩子抚养费不给,执行时又发现对方没钱的情况,不用过于着急,以下为您详细解答。首先,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这是保障孩子权益的法律依据。 当出现对方没钱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法院在查证属实后,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在一些情形下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比如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等情况,没钱支付抚养费也在此列。中止执行不代表不再执行,一旦发现对方有其他财产,您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恢复执行。 法院也会采取多种措施来督促对方履行义务。例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像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通过这种社会压力促使对方尽快履行抚养义务。还可以查询其财产线索,一旦发现有可执行财产,法院就会依职权强制执行。 要是对方存在故意转移财产等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行为,那是要接受法律制裁的。这是为了防止有人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抚养责任。 此外,如果经过多种努力后,确实暂时无法执行到抚养费,而孩子生活又面临困难,您可以考虑寻求社会救助途径,来解决孩子部分生活需求。 相关概念: 中止执行:就是在执行过程中,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法院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这些情况消失后,再恢复执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对那些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进行信用惩戒的一种措施,被列入名单的人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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