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时没钱给抚养费算违法吗
我和另一半离婚后,孩子归对方抚养,法院判我给抚养费。现在到了该给的时候,可我最近失业了,实在没收入,也没存款,法院要是强制执行,我没钱给,会不会违法啊?我就想弄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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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时没钱给抚养费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从法律规定来讲,有抚养义务的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 如果确实没有财产、没有工作、没有存款等,导致客观上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并非主观拒绝履行义务。此时可以向法院如实陈述自己的具体经济状况,申请暂缓支付抚养费用。法院在核实情况后,可能会考虑暂缓执行,等有能力支付时再履行义务,这种情况一般不认定为违法。 但是,如果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那就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负有抚养子女义务,经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在判决或裁定生效后,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却故意拒绝履行,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总之,关键在于是否有支付能力以及主观上是否故意不履行支付义务。要积极配合法院,如实说明情况,避免因不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概念: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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