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拘却一直没收到拘留书怎么办?
我被刑拘了,但是到现在都没收到拘留书。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是否正常,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担心会影响后续的事情,比如家人的知情权、我的合法权益等。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有什么法律依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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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如果你被刑拘却一直没收到拘留书,首先要确认是否存在“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而你又未收到拘留书,这可能存在程序上的瑕疵。你或者你的家属可以向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要求其说明未送达拘留书的原因,并及时送达。如果公安机关拒绝说明或者拖延处理,你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要求对该程序问题进行监督纠正。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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