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下来后没钱还该怎么办?


当民事判决书下来后没钱还,不用过于慌张,有多种办法可以应对。 首先,可以尝试与债权人进行友好协商。债权人就是判决书里要求你还钱的一方。和对方坦诚地说明自身的经济状况,比如自己目前的收入情况、生活支出等,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商定一个分期偿付或者延期偿付的方案。这样做既给了自己筹集资金的时间,也能显示出你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但也鼓励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纠纷 。 如果协商不成,债权人可能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时,会先全面调查你的资产状况,这其中包括现金账户、不动产、机动车辆等各类财产。要是经过调查,确定你确实没有足够的财产来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能会裁定暂停执行程序,等你以后有能力了再恢复执行。不过在这期间,你有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面临限制高额消费活动等惩罚措施。 另外,若你有非货币财产,比如一些有价值的物品等,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法院执行这些财产来偿还债务。还有一种办法,在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书面协议后,你可以通过提供劳务的方式进行补偿,同时要将协议报送至法院备案,并接受债权人及法院的监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能力执行却故意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这是违法的。《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所以即便暂时没钱还,也要积极面对,和债权人、法院保持沟通,避免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就是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律判决规定的义务时,由法院通过强制手段,比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来保证判决得以执行。 失信人员名单:是对那些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一种信用惩戒措施,被列入名单后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故意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这种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