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被起诉了但确实没有钱还该怎么办?


当遇到欠钱被起诉但确实没钱还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应对: 首先,要积极应对诉讼。很多人在被起诉后会选择逃避,这其实是不正确的做法。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通过合法方式向被告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如果被告不应诉,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意味着被告失去了在法庭上陈述自己观点、提供证据和进行辩论的机会,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作出判决,这样的结果可能对被告不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收到传票后,一定要按照传票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诉讼,向法院说明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和还款困难。 其次,在法庭上如实陈述自己的财务状况。要提供真实、详细的财产信息,包括自己的收入情况、名下的资产、负债情况等。法院会根据这些信息来判断你的还款能力。如果经法院审查,确认你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进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程序中,法院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这意味着法院在执行时会考虑你的基本生活需求,不会让你陷入无法生存的境地。 再者,与债权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在法院的主持下,或者自行与债权人沟通,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比如,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每月或每季度能够偿还的金额,以及还款的期限等。如果债权人同意还款计划,法院会将其记录在案。按照还款计划按时还款,不仅可以避免被强制执行,还能维护自己的信用。 最后,如果在执行阶段仍然没有能力还款。一旦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会查询你的财产情况,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若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你不用再还钱了,一旦你有了新的财产或收入,债权人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