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对方不给分财产怎么办?


在协议离婚中,如果一方不按照约定分割财产,另一方可以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要清楚协议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就像是双方之间的一个“约定合同”,一旦签字生效,双方都得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符合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 当对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很多时候,可能是对方存在一些误解或者困难,通过友好的沟通可以解决问题。但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财产分割协议。 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离婚协议书、财产证明等,以证明协议的存在和财产的情况。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会判决对方按照协议履行。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冻结、划拨对方银行存款等措施,确保财产分割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