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且法院查封了该怎么办?
我看中一套房子并签了购房合同付了款,后来才知道卖家把这房子又卖给了别人,现在这房子还被法院查封了。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也不清楚这种情况下具体该怎么处理。想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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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一房二卖且法院查封的情况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分析应对方法: 首先,关于一房二卖的裁决有一定原则。若两份合同都还未实际履行,一般优先考虑签订时间较早的那份合同。比如,甲和乙先后与卖家签订购房合同,但都还没实际入住等,这种情况下先签合同的一方相对更有优势。法律依据是相关的民事交易公平和契约精神,先签订合同体现了交易的先后顺序。 若其中一方已经获得了房屋的物权,也就是取得了房屋产权,那么遵循物权优先原则。比如一方已经完成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拿到了房产证,那么其物权就受到优先保护。这是基于《民法典》中对物权的相关规定,物权具有排他性。 若双方都还没有获得房产的所有权,那么优先考虑占有者。例如一方已经实际入住该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其占有权益会得到优先考虑。 若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比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房款等,也会优先保护其权益。这体现了对诚信履行合同一方的保护。 而对于法院查封的房屋,暂时无法按照常规方式进行买卖。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解封后进行正常交易。比如提供担保等方式向法院申请解封,在解封后完成房屋交易。二是等待法院拍卖并参与竞拍以获取房产。在法院依法进行拍卖程序时,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参与竞拍。 如果在买卖过程中发现房产被法院查封,而卖方刻意隐瞒此事,受影响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房屋销售协议,并要求卖方偿还双倍的订金、付款和利息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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