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完后一方反悔了该怎么办?


离婚协议签完后一方反悔的情况,需要分不同阶段来看。 如果双方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就是还没领取离婚证,此时一方反悔的话,那么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在没完成登记前,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仍处于婚姻关系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改变想法 ,如果要离婚就需要重新协商或者提起离婚诉讼。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要是双方已经领取了离婚证,这时候离婚协议就生效了。如果一方反悔,不同事项有不同处理方式。 若是对离婚这件事反悔,因为身份关系一经解除,不能随意恢复,反悔是无效的,不过双方可以选择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也就是复婚 。 要是对财产分割反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法定可撤销情形,法院一般不会支持重新分割财产的诉求。 要是对子女抚养问题反悔,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复婚: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