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协商赔偿好后对方却不赔偿该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协商赔偿好后对方不赔偿,您不用着急,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应对办法。 首先,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有多种解决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遇到协商好赔偿后对方不赔的情况,您可以先尝试申请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方式。调解可以由专业人员介入,从中协调,促使对方履行赔偿义务。而且调解过程相对灵活、简便,能节省时间和精力。 要是调解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一个有力的解决办法。在司法实践中,提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需要准备一些必须材料。比如民事起诉状,要按照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的标准准备;证据材料也是很关键的,像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能证明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可用于计算误工费;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果受害人系农村户口,还需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还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其他证据材料。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此外,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若委托律师,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总之,在对方不履行协商赔偿时,您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借助调解或诉讼手段,让自己应得的赔偿得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