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调解协议书对方不给钱该怎么办?
我和对方签了调解协议书,里面明确了对方要给我一笔钱。可现在协议签了,对方却耍赖不给钱。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让他履行协议,想问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我能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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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签了调解协议书后对方不给钱时,您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要了解调解协议书的性质。调解协议书是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文件,它体现了双方的约定,对方有义务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给钱的责任。 如果对方不履行,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心平气和地和对方说明协议的约定以及不履行可能带来的后果,提醒对方遵守协议。也许对方只是暂时遇到困难或者有一些误解,通过友好的沟通能够解决问题。 要是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申请调解机构介入。如果这份调解协议书是在某个调解机构(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的,您可以向该调解机构反映情况,请求他们再次出面调解,促使对方履行协议。 另外,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会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没有经过司法确认,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调解协议书为证据,向法院主张对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款项。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一旦判决您胜诉,而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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