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羁押14天不放人该怎么办?


当遇到公安局羁押14天不放人的情况,首先要了解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在我国,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最长为三日,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加上检察院审查决定的时间总共是14天(3天提请+7天审查决定;特殊情况4天提请+7天审查决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这个时间最长可以达到37天(30天提请+7天审查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家属认为公安机关羁押超过了法定期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要求其说明继续羁押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家属有权知道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具体原因和目前所处的法律程序阶段。二是可以聘请律师介入。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律师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比如申请取保候审。三是如果认为公安机关的羁押行为违法,可以向相关的监督部门,如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如果发现公安机关存在超期羁押等违法行为,会要求其纠正。 总之,在遇到公安局羁押14天不放人的情况时,家属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了解情况并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