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调解后对方拒不赔付怎么办?


当遇到公安调解后对方拒不赔付的情况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首先,我们要知道公安调解达成的协议,在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它是双方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自愿就纠纷解决达成的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公安调解达成的协议通常具备书面形式,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对方拒不履行调解协议中的赔付义务,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友好地提醒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了解其不赔付的原因。也许对方是因为暂时的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赔付,通过协商有可能达成一个新的解决方案,比如分期赔付等。 若协商无果,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您以调解协议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赔付义务。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会依法判决对方履行赔付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您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