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四年在外打工不管家中的父母和孩子该怎么办?
我老婆出去打工四年了,这期间对家里的父母和孩子不闻不问,家里大小事都靠我一个人。我感觉压力特别大,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有什么办法能让她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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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对于父母,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责任。而对于孩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从赡养父母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如果你的父母属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况,那么他们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你的妻子支付赡养费。 从抚养孩子的角度来说,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所以,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的妻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在实际操作中,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妻子长时间未照顾家庭、未支付费用等证据。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妻子履行相应的赡养和抚养义务。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情况属实,会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妻子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妻子拒不执行判决,还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保障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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