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抛弃孩子离家出走,现在孩子已成家,她又回来,我能要赔偿吗?
我和老婆曾经共同生活,她却抛弃孩子离家出走。这么多年过去,孩子都已经成家了,她现在又突然回来。我心里特别委屈和气愤,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能不能向她要赔偿,具体可以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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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你是否能向她要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她在离家出走期间,存在重婚行为,也就是在未结束与你这段婚姻期间,又和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的身份与他人长期同居。这种行为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她给予损害赔偿。 其次,如果她没有上述重婚等重大过错行为,但离家出走期间对孩子未尽抚养义务。从抚养孩子的角度来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虽然现在孩子已经成年成家,但你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独自承担了抚养责任,你可以要求她补偿你这些年为抚养孩子多付出的费用,比如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最后,如果只是单纯的离家出走,不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且你也没有因为她的离开产生实际的经济损失等,那么要求赔偿可能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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