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书被别人签了怎么办?
我家房子要拆迁,可拆迁安置协议书不知道被谁给签了。我完全不知情,也没委托别人去签。现在不知道这协议是否有效,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心里特别着急,希望有人能给我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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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拆迁安置协议书被别人签了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这个未经授权签订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从法律概念来讲,签订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通常需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在拆迁安置协议的签订中,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得到所有权人合法授权的代理人,才有资格签订该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别人在没有得到你授权的情况下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书,在你没有对这个行为进行追认之前,这份协议对你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一旦发现这种情况,你应该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向拆迁方表明该协议是他人未经授权签订的,你不认可这份协议。同时,要保留好能够证明你是房屋合法所有权人的相关证据,比如房产证等。 如果拆迁方坚持按照这份未经你授权签订的协议执行,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协议无效。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你没有授权他人签订协议,以及你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 此外,还可以向相关的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比如当地的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等,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政府部门在拆迁过程中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职责,他们会保障拆迁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之,在遇到拆迁安置协议书被别人签了的情况时,要保持冷静,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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