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电脑被卖了该怎么办?
我租了一台电脑,结果在租赁期间,这台电脑被人给卖了。我现在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该怎么处理,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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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租赁的电脑被卖了,我们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只有对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权,而没有处分权,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也就是说,如果第三人购买了这台被出租的电脑,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仍然有效,新的所有权人不能要求承租人立即返还电脑。 如果电脑是被承租人擅自卖掉了,那么承租人的行为就构成了无权处分。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如果购买者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出租人就不能要求购买者返还电脑,但可以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如果购买者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出租人可以要求购买者返还电脑。 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出租人可以先和相关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好租赁合同、电脑被卖的相关证据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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