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钱一直不还该怎么办?


如果有人欠您钱一直不还,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 首先是协商方式。债权债务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沟通交流,或者邀请第三人从中调解,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比较简单便捷,要是能协商成功,大家和和气气把问题解决了最好。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这为协商解决欠款问题提供了法律基础。 其次,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促使双方自主达成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若多次正常催讨仍无效,那么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是比较有效的办法。向法院起诉,您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借条原件,出借款项的证据等。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后,如果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这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如果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支付令就会失效,继而转入诉讼程序。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