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撞了人但没有能力赔偿该怎么办?


当儿子撞了人却没有能力赔偿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应对。 首先,我们要明白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认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儿子驾驶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保险公司会先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要是经过保险赔偿后仍有不足,而儿子确实没有能力赔偿,这时候可以与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尝试制定一个合理的赔偿计划,比如分期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所以,双方可以就分期赔偿的具体金额、期限等内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另外,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作为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儿子是成年人但暂时没有赔偿能力,受害人一方可能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儿子仍未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儿子名下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果儿子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赔偿责任的免除。一旦发现儿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受害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总之,当遇到儿子撞了人没有能力赔偿的情况时,要积极面对,与受害人协商解决,遵循法律规定来处理赔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