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欠款被起诉且收到传票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不合理欠款被起诉且收到传票的情况,不要慌张,可按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端正态度,签收传票。法院传票是告知你有纠纷且已被法院受理。认真审阅起诉书中的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即便不签收,法院也能通过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让传票生效。积极签收,能为后续整理证据、按时到庭应诉做好准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所以传票是正规的法律通知,签收很重要。 其次,详读传票,了解开庭信息。比如开庭时间、地点、承办法官等。其中,千万不能错过开庭时间,否则可能会被缺席判决。同时,仔细阅读举证通知书,明确举证责任分配、举证期限、证人出庭作证申请及有关举证的特殊规定,做到心中有数。 然后,查阅诉状与证据,把握案情。收到诉状后,前往发传票的法院复印相关证据材料,因为应诉或反诉都要基于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反驳。 接着,准备证据,积极应诉。收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还可与承办法官做好案件信息的沟通工作。若对法律程序或具体法律问题不清楚,可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最后,到庭应诉,行使诉权。在法官的引导下进行答辩、辩论,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如果认为原告所起诉的事实正确,可在法院组织调解时,争取协商分期或者减免,让原告撤诉;若认为原告所起诉的事实全部或部分不正确,在答辩期内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要是不仅认为原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不对,自己还有相关诉求,可向法院提出反诉。 相关概念: 反诉:就是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反请求。 缺席判决: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