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三个月没结案该怎么办?
我有个案子走的是简易程序,现在都过去三个月了还没结案,我很着急,也不知道这种情况正不正常。我想了解下遇到简易程序三个月没结案的情况,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有什么办法能让案子尽快有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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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里,简易程序是一种相对简便、快捷的处理案件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法院为了快速解决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而采用的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简易程序的案件应该在三个月内结案,如果超过三个月还未结案,可能存在特殊情况。 要是遇到简易程序三个月没结案的情况,你可以先向承办法官了解案件未审结的原因。有可能是案件出现了新的复杂情况,比如需要补充调查证据、当事人提出了新的主张等,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规定延长审理期限。如果是因为法官工作安排等原因导致案件拖延,你可以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提醒法官加快进度。 若你发现存在违反法定程序、拖延办案等违法违规情形,你可以向法院的监督部门如监察室等反映情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你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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