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不交房租也不搬走该怎么办?
我把房子租出去了,结果现在租户不仅拖着房租不给,还赖着不搬走。我和他说了好几次都没用,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了。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状况下,我有哪些合法的手段能让租户交租或者搬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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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租户不交房租也不搬走的情况,房东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房东主动与租户沟通交流,了解其不缴纳房租的具体原因,看能不能一起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这是比较温和的方式,有可能和平解决问题,维护良好的租赁关系。比如租户可能是因为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双方可以商量一个延期支付的方案。 若协商没有效果,房东有权进行催告交付。以书面形式给租户发催缴通知书,明确告知其要在规定的日期内偿还逾期的房租,或者腾空房屋。通过书面催告,给租户施加一定压力,同时也留下了相关证据。 要是租户在催告后还是没有任何行动,房东可以考虑解约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房东有权依据租赁协议的相关条款解除合约,并要求租户在合理的期限内搬离。 如果租户依旧不配合,持续抗命,房东就需要采取法律维权手段了。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租户支付拖欠的租金,并立刻迁出房屋。若法院裁决后租户仍然拒绝履行义务,房东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强制的方式保障房东的合法权益。 不过要注意,在整个过程中,房东不能采取一些过激的手段,比如私自停水停电逼迫租户,或者未经允许就更换房屋锁具处置租户财物等,这些行为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相关概念: 承租人:就是租用房屋的一方,也就是租户。 出租人:指的是把房屋出租给他人的一方,即房东。 催告:是指一方以书面等形式向另一方明确提出要求,告知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某项义务。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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