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赔偿协商不成该怎么办?


如果交通赔偿协商不成,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首先,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要是交警调解也没能成功,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也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另外,在自行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在整个过程中,需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一般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也非常关键,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等。 相关概念: 民事诉讼:就是老百姓之间、老百姓和单位之间,因为一些民事方面的事情,比如财产、人身等问题产生了纠纷,到法院去打官司解决问题的一种活动。 诉讼时效:简单说就是,你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了,得在一定时间内去主张权利,要是过了这个时间,对方可能会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你的权利就可能得不到法院完全支持啦。 起诉状:就是你向法院说明为什么要起诉、告谁、希望法院怎么帮你解决问题的一份书面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