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没证据却一直扣押车辆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要明确交警扣押车辆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同时,该规定也明确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如果交警没有证据却一直扣押车辆,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你可以向该交警所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其说明扣车的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交通管理部门不能提供合法的扣车证据,他们应当及时解除扣押措施,并返还你的车辆。 其次,如果申诉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你还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你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如扣车的相关凭证、你的身份证明等,并说明你认为交警扣车行为违法的理由和依据。 最后,如果行政复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通过行政诉讼,你可以要求法院判决交警部门的扣车行为违法,并要求其返还车辆、赔偿因扣车给你造成的损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