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剧本拿不到钱该怎么办?


当创作者交完剧本却拿不到钱时,这涉及到合同履行和债权债务的法律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 首先,需要确认双方是否构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剧本创作交付的场景中,如果双方通过口头约定了创作剧本以及报酬支付等事宜,并且创作者已经完成剧本交付,这就构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 如果遇到拿不到钱的情况,创作者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友好地与对方沟通,明确指出对方的付款义务,提醒其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 如果协商不成,创作者可以考虑发送催款函。催款函是一种正式的书面通知,它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同时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催款函中,要明确指出对方的欠款金额、付款期限以及不付款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如果催款函也没有起到作用,那么创作者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提起诉讼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剧本交付的证明、双方关于报酬的约定记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情况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创作者的主张成立,会判决对方支付相应的报酬以及可能的逾期利息等费用。 此外,在整个过程中,创作者还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创作者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更有效的维权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