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人家属一直不去开刑事责任书该怎么办?
我开车撞人了,现在涉及到刑事责任这一块,需要被撞人家属去开刑事责任书,可他们一直拖着不去开,导致事情没办法进一步处理,我也很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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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刑事责任书”,其实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这个确切的称呼,通常涉及交通事故可能会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立案决定书等相关文书。 如果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出具的,并非由被撞人家属开具。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就是说,这个文书不需要被撞人家属参与开具,若超过规定时间未出具,你可以向其上级部门反映,督促尽快作出。 如果涉及刑事案件,立案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也是由司法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比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司法机关的立案等刑事程序不会因为被撞人家属的不作为而受影响。若家属不配合做一些必要的调查等工作,司法机关也会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案件。 所以,首先要明确你所说的“刑事责任书”具体指的是什么,然后确定它的开具主体和法定流程,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若遇到不合理的阻碍,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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