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公司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自己想辞职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想辞职了。但公司说一直没招到合适的人接手我的工作,不让我走。我实在不想在这干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合法地辞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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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辞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您是享有合法辞职权利的。首先,我们要了解“辞职权”这个概念。辞职权其实就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权利。它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利,目的是保障劳动者能够自由选择职业和工作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您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公司,就可以合法辞职,并不需要以公司找到合适的接替人员为前提条件。 具体来说,如果您处于试用期,那么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就可以离职了,通知的形式并没有严格要求书面,口头通知也是可以的,但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您还是以书面形式,比如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例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申请并保留发送记录,或者提交纸质申请时让公司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收到。 如果您已经过了试用期,那就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您可以写一份正式的辞职信,明确表达您辞职的意愿、预计离职的日期等信息,然后通过邮寄(使用EMS等可查询物流信息的方式,并在快递单上注明“辞职信”)或者直接交给公司负责人并让其签收等方式送达。从您送达辞职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十天,三十天后无论公司是否找到合适的人选,您都可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也应当按照规定为您结算工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 如果公司以没找到合适人选为由,拒绝您辞职或者阻挠您办理离职手续,您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沟通,向其说明您的辞职是依法进行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改正。您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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