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且女方还怀孕了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破裂,我想离婚,但对方死活不同意。而且现在女方还怀孕了,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是只能继续维持婚姻,还是有别的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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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孕期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感情破裂但一方不肯离婚,并且女方还处于怀孕状态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解决。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离婚途径的规定。在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离婚相关的各项事宜,比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一方不肯离婚,就意味着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 那么就只能考虑诉讼离婚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过,这里需要特别注意女方怀孕这个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女方和胎儿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如果是男方想要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原则上法院是不会受理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女方怀孕是因为与他人通奸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法院是会受理的。女方在这种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比如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也会一并作出处理。在财产分割方面,一般会遵循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于未出生胎儿的抚养问题,虽然胎儿尚未出生,但在分割财产时会预留胎儿的份额,等胎儿出生后,如果是活体,就享有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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